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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环境地质重点实验室、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与灾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5年度开放性研究课题申请指南

发布日期:2025-11-26 16:00
作者:官网发布

        青海省环境地质重点实验室、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与灾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青海省科学技术厅批准建立2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目前依托单位为青海九零六工程勘查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平台作用,加强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科研人才,充分结合单位实际和平台建设中遇到的科学疑难、瓶颈问题,聚焦应用基础研究和应用转化(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信息化等),围绕平台研究方向,平台依托单位出资,面向全国科研院所、高校、地勘单位等研究人员,设立开放性研究课题,现发布2025年度开放性研究课题申请指南。

一、主要资助方向及项目背景

2026年度拟资助开放性研究课题6-10项,总经费60万元~80万元,单个开放性研究课题原则上不超10万元。

(一)寒旱区水文地质与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研究方向

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10万元

目标任务:在系统收集青海省寒旱区(海西)以往地质勘查及科研成果资料的基础上,开展水文地质与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研究,探索旱涝矛盾问题根源(机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水资源保障路径,提出水资源配置、调控地下水水位安全变幅的科学措施方案,为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推动高原城市高质量提供科技支撑。也可围绕研究方向,自选课题。

预期成果:提交研究成果报告;在研究基础上提交1项符合研究方向的科技立项申报材料;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

(二)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保护修复研究方向

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10万元

目标任务:青海是“三江之源”“中华水塔”和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生态地位重要而特殊,生态责任重大而艰巨;青海极端气候与复杂地质叠加导致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牢牢把握青海省“三个最大”省情定位,聚焦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选择生态、地质灾害典型研究对象,探索机理和保护修复(防治)关键技术等。也可围绕研究方向,自选课题。

预期成果:提交研究成果报告;在研究基础上提交1项符合研究方向的科技立项申报材料;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

(三)地热资源调查评价与开发利用研究方向

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10万元

目标任务:聚焦清洁能源地热资源的调查勘查技术创新、资源赋存机理理论和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等研究,在服务支撑产业“四地”建设的过程中探索地热资源新路径。也可围绕研究方向,自选课题。

预期成果:提交研究成果报告;在研究基础上提交1项符合研究方向的科技立项申报材料;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

(四)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治理研究方向

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10万元

目标任务:围绕城市地质安全风险防控治理研究方向,在城市空间开发利用、韧性城市地质安全保障、城市地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上创新和突破,服务高原河谷型城市、河流密集型城市的发展建设。也可围绕研究方向,自选课题。

预期成果:提交研究成果报告;在研究基础上提交1项符合研究方向的科技立项申报材料;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

(五)地下水与土壤污染协同防控与修复研究方向

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10万元

目标任务:聚焦农牧区、重点城镇、工矿企业,研究水土污染特征,开展检测监测设备研发,攻坚水与土壤污染协同防控关键技术等,服务现代农牧业,保障人居环境安全、支撑工矿企业绿色安全发展。也可围绕研究方向,自选课题。

预期成果:提交研究成果报告;在研究基础上提交1项符合研究方向的科技立项申报材料;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

(六)地理信息系统与遥感研究方向

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10万元

目标任务:依托地理信息系统与遥感技术,聚焦高原地质灾害防治、水资源保护与利用、高原大气、土壤碳汇、生态保护与修复等科技问题,服务新青海高质量发展。也可围绕研究方向,自选课题。

预期成果:提交研究成果报告;在研究基础上提交1项符合研究方向的科技立项申报材料;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

(七)热融地质灾害防治研究方向

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10万元

目标任务:在暖湿化气候因素的影响下,将高原冻土区热融滑塌‌热融沉陷、热融湖塘作为研究对象,解决热融地质灾害威胁重大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降低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破坏生态环境等关键问题也可围绕研究方向,自选课题

预期成果:提交研究成果报告;在研究基础上提交1项符合研究方向的科技立项申报材料;发表中文核心及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

二、课题申请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需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在相关领域已积累良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在读博士申请需导师推荐)。

2.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1项开放性研究课题,要求联合青海省环境地质重点实验室、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与灾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技术人员共同申请,合作单位不超过两个。

3.已经取得的成果登记或已经公开发布的创新点不得重复申报本实验室开放性研究课题。

(二)课题要求

1.课题研究内容应符合《指南》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范畴,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具有明确的创新性和科学意义,目标清晰,研究方案可行,预期成果具有可考核性。

2.课题研究周期为2年,自签订研究合同之日起计算。

3.课题经费预算应合理、合规,符合实验室相关经费管理规定。经费主要用于与课题研究直接相关材料、测试分析、论文出版、专利申请、调研出差、学术交流等费用支出。

(三)申请时间及申报材料

1.申请时间:课题申请的受理工作于本指南发布之日起,10个自然日内,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申请者按要求提交《青海省环境地质重点实验室、青海省地质环境保护与灾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平台依托单位青海九零六工程勘查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开放性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将纸质版(一式五份)和电子版同时报送至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查局科技规划部。

三、合同签订及认定

开放课题出资单位为青海九零六工程勘查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为规范科技合同认定和科研经费归集,对所有开放课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示范文本格式,签订《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签订的《技术开发(委托)合同》由开放课题承担单位报所在地技术管理部门进行科技合同认定,认定结果必需为技术开发或委托开发。

四、其他

未尽事宜,以发布指南单位解释为准。

联系人:董高峰(19709711695)文成措(13109719789)

电话:0971-8171161

邮箱:609601509@qq.com

联系地址:青海省环境地质勘查局科技规划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77号地质科技大楼B座15楼B1519室。

邮编:810008


附件12025年度开放性研究课题申请书        /upload/file/20251126/usfkecgg8qj4oo2rkufqmlock7.doc

附件2:技术开发(委托)合同           /upload/file/20251126/ogu66ga6eahf9ot9jd9l0bs6or.doc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