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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0-12-30 16:28
作者:超级管理员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和厅党组、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关于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自然资源厅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从讲政治的高度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厅党组和局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二是从严从实加强干部思想教育,经常性的开展党纪法纪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切实抓好补钙铸魂、立根固本、醒脑提神。全年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其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内容不少于6次),局领导干部为党员上党课不少于2次,支部书记、副书记各上党课不少于1次,党员干部读书笔记不少于6篇、学习心得不少于2篇。加强野外项目组临时党组织建设、强化项目和资金廉政风险防控,对不能及时参加支部学习的野外一线党员,支部要将学习内容通过微信发送到每名党员手中,要把党风廉政教育覆盖到每个项目组和每一位职工,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人。三是大力弘扬地质“三光荣”精神,坚定地质工作者服务社会的理想信念、甘于奉献的行为风范和不求名利的价值追求。要继承、弘扬地勘行业的敬业、担当和使命精神,彰显出新时代地质工作者的新境界、新面貌、新气象。各支部要经常引导干部职工不忘初心、砥砺奋进,坚守精神高地,在逆境中矢志奋斗,在困境中锤炼意志,在实践中增长才干,在奋斗中成就伟业,为新时代地质事业的改革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严明党的纪律规矩,严格廉政风险管控。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纪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积极发扬党内民主,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始终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基本制度,完善会前预案酝酿讨论、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坚持“一把手”末尾表态,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要深刻认识到“七个有之”问题的本质特征及现实危害,对号入座、对照检查、坚持刀刃向内,敢于自我剖析,勇于发现和整改问题。要严守政治标准,严守政治底线,严于自警自励,做到“五个必须”。二是全体党员要严格遵守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让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经常性体检。各单位支部组织党员学习活动全年不少于6次,机关支部不得少于12次;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并通过主题党日活动,使其长效化制度化;认真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制定整改责任清单、落实问题整改措施。局属各党支部年内完成党员建档工作,做到“一人一档”、“一支部一档”。三是认真落实廉政承诺、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规定,进一步健全和规范一局三院各项规章制度体系,着力建立系统、科学、完善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尤其要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强化制度刚性要求和执行力,从源头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要进一步强化地勘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工程发包、项目合作等工作。对项目经费使用由项目技术员、项目负责、院班子成员多人监督,杜绝廉政风险;重点对野外项目,通过联合检查方式,推进地勘项目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各院委外项目合同的变更、工作量验收结算等重要事项,由院班子成员、专业技术骨干、院纪检干部等人员组成验收小组严格验收确认,加大监管力度,减少和化解项目资金管理使用风险。
       二、强化责任意识,层层压实“两个责任”
       (一)扭住“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一是要加强权责一体、权责一致教育,防止出现有责无权和有权无责现象,层层传递责任压力,切实把“一岗双责”落实到党委班子成员、院班子、各支部、各部门领导成员身上。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院主要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院班子要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同检查。二是局党委及各单位(各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做到有安排部署、有督导检查、有分析总结。局党委向厅党组、驻厅纪检监察组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2次,院主要负责人向局党委书面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2次。院主要负责人主动听取所在单位情况汇报、研判问题线索、分析反腐形势、把握政治生态,对重要任务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对重要案件线索,及时逐级报告。三是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建设有机结合,认真履行好“一岗双责”,坚决防止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坚决反对和查处“两面人”,以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推动环境局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地勘经济发展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二)加强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控体系。一是采取领导带头、自查互查结合、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聚焦各院、中心各部门以及岗位容易产生腐败的风险点,自上而下扎扎实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并在工作中加强落实。二是严格按照程序文件及局《财务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对各单位委外项目合同的变更、工作量验收结算等重要事项,建立集体验收的风险防控措施,即:通过院领导、专业技术骨干、院兼职纪检干部员,局技术一部、财务部、综合部(纪检工作部)等人员组成的小组进行现场确认。三是规范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促进局党委、院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充分发挥局党委、院班子集体领导的作用,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有效提高局党委、院班子领导决策质量效果,防止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三)加大监督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紧密挂钩。抓好廉政风险点管控,加强源头治理力度,认真梳理和全面排查重要环节、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在实践的基础上不断总结、不断规范、不断提高,逐步形成环环相扣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聚焦机关各部门、各院、中心和个人容易产生腐败的风险点,自上而下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排查中要坚持领导带头,强化分层审核把关,前移监督关口,加强源头治理。
       三、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深化作风建设
       (一)狠抓作风建设,合力纠治“四风”。按照中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要用严明的纪律维护制度,增强纪律约束力和制度执行力。”要履行主体责任,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拿出有效管用的整治措施”的要求,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问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适时开展贯彻落实方面、工作实效方面、公车使用、资金使用和工作纪律等方面的专项督查,防止“小苗头”拖成“大毛病”。从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的问题,抓好“四个专项工作”中涉及的脱贫攻坚、生态环保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各项规定,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督促各级干部职工保持良好的工作精神状态。
       (二)加强谈心谈话活动,提高源头防范意识。一如既往地开展好“千人警示谈话”活动,确保中层干部、重要岗位、项目负责全覆盖;在任职谈话和廉政谈话中坚持“三个必谈”,即群众有反映时必谈、职务调整时必谈、个人发生重大事项时必谈。谈话必须按照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要求,抓住关键症结,对苗头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加强纪检队伍建设,以过硬干部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局党委要大力支持纪检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纪检队伍专业素质,按照新的职能机构定位,调整支部及支委,配齐、配强各单位(各支部)纪检干部,加强野外项目组临时党组织建设、强化项目和资金廉政风险防控。要通过办班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提高纪检干部履职担当能力,以过硬的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创我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新局面创造良好条件。